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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国科工发〔2008〕146号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安全生产月"即将来临,为将活动开展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活动主题,推动隐患治理,继续贯彻执行《江西省"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面向基层、面向职工、面向社会,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为确保我省军工企业安全生产平稳态势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等活动。6月8日是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各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开展现场咨询活动,要制作宣传板、张贴宣传画、放映宣传片、举办培训班,有条件的单位,还应组织电视宣传,竞赛等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确有成效。
(二)积极参加江西省第三届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今年将举行江西省第三届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安全生产论文,并于5月30日前将论文发送到省国防科工办经济运行处,优秀论文将挂在省国防科工办网站上进行交流,并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推荐,优秀论文将参加全国安全发展高层论坛。
联系人:吴治林,电子邮箱:gfgbjjyxc@jxgfgb.gov.cn 。
(三)开展"查隐患、防事故、迎奥运"活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这条主线,深入广泛组织职工查出隐患,治理隐患,对查出隐患的职工和治理隐患成效显著的车间、二级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四)开展"安全在我心中"摄影、书法、漫画、宣传画大赛。作品请于5月30日前报送到省国防科工办经济运行处,电子邮箱同上。我办将择优于5月31日报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大赛。
(五)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决定在今年5月至8月联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并作为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一项重要活动。竞赛试题刊登在2008年第5期《劳动保护》杂志(5月1日出版)上,并同时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全国总工会网站(www.acftu.org)、易安网(www.esafety.cn)公布,参赛者可直接从上述网站下载试题。各单位如需《常见隐患识别与整改知识》一书和较多试卷,可以直接与《劳动保护》杂志社联系。竞赛采用笔答形式。答题具体要求见试卷。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竞赛,并将答题卡收集起来于8月1日前寄省国防科工办经济运行处,由省国防科工办统一寄省安监局,参加北京竞赛组委会抽奖。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要及时做好总结、汇报工作,安全生产月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报省国防科工办经济运行处。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印发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国科工发〔2008〕135号
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安委办〔2008〕8号)以及《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印发军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工安〔2008〕55号),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平稳态势,省国防科工办制定了《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百日
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内部明电《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64号)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印发军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工安〔2008〕55号)要求,结合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坚持强化目标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平稳态势。
二、督查范围
核矿冶各单位、核地质各单位、航空各单位、九江船舶工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兵器企业及省属军工各单位。重点如下:
1、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和火炸药、推进剂及各类弹药等火工类产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单位和销毁场所;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试验单位和场所;
3、核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变电站、煤气站、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和部位;
4、铀矿山、尾矿库,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单位和场所。
三、督查内容和重点
(一)督查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了补充或修订完善。
(2)检查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到位,专业素质是否能够达到要求,能否满足安全管理需要。
(3)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责任制体系,是否有完善的责任制度、奖惩规定或措施,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奖惩落实情况如何。
(4)检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方面的措施。
开展安全科研工作情况;实施安全改造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有安全投入资金预算,是否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
(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各单位是否组织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参加了安全培训或专业培训,考核、取证情况如何,是否做到了持证上岗。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2、检查日常安全工作。
(1)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情况。
贯彻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省政府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召开总经理(厂长、所长)办公会、安委会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查看会议纪要、原始记录);单位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情况。
(2)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备案;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监控的技术措施是否到位、可靠;是否针对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建立了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装备、器材是否齐备;是否与地方应急救援体系进行了沟通,能否保证及时得到有效的社会救援。
(3)检查火工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对火工产品科研生产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员、超量、超能力突击生产等情况;
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的要求及时进行了部署,是否按要求开展了自查和整改治理工作。
(4)今年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情况。
检查部署和总结文件,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汇总、登记、通报及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情况(统计数据);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后整改情况是否进行了检查落实,是否逐一实现了"归零"。
(5)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事故调查处理是否达到了"四不放过"的要求;事故原因是否查清;事故防范措施是否全面、合理;对事故责任人处理是否严格、恰当,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是否落实(查阅相关处分决定文件和处罚记录)。
3、检查科研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
(二)督查重点
1、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情况。
2、危险作业场所加装视频监控系统情况。
3、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情况。
4、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情况。
5、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整治情况。
6、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管理情况。
7、核设施安全管理情况。
四、督查时间
(一)从5月4日-25日,各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重点抓紧整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要做好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5月25日前报省国防科工办经济运行处备案。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将于6月至7月组织督查组对我省国防科技工业重点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二)5月25日-6月30日,省国防科工办分别与中航二集团、核矿冶、核地质、九江船舶工业公司成立联合督查组,并从部分单位抽调技术专家,分别对全省航空、核矿冶、核地质、船舶等国防科技工业企业进行督查,排查隐患,督促整改。
(三)7月25日至7月31日,进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省国防科工办形成报告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对于保障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对确保国防科技工业改革、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把自查自纠工作抓实、抓好。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工作到位。
2、省国防科工办成立以李贤书主任为组长,刘林生副主任为副组长,胡庆保、郑正春、熊旭晴、吴治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专项督查工作,各单位也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并制定计划和方案,组织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
(二)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站、报纸、板报宣传栏、网络等宣传工具,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教育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职工群众发动起来,积极投入到专项行动中,积极主动查找、整改隐患问题和提合理化建议,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和安全事故重大隐患。
(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四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事故应急预案措施落实)、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禁"二超"(危险生产作业场所超定员、危险品超定量)工作力度,从完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入手,研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实现隐患排查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充分依靠专家力量,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指导,帮助规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行为。要做好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落实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快报》稿件的撰写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稿件的形式报省国防科工办,从即日起每个工作日至少报送1条稿件,报送时间为每日10:00时前。
联系人:吴治林
联系电话(传真):0791-6222729
电子信箱:gfgbjjyxc@jxgfg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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